1、在编正式教职员工、博士后、合同制教职员工、注册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离退休教职员工,持校园卡刷卡或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图书馆。不得将校园卡借给他人用于入馆和借阅图书,如因借用而出现损害图书馆利益现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入馆资格。不得伪造、借用和冒用他人校园卡入馆。
2、业务往来人员、返校校友、来校访问参会等人员如要访问图书馆,需事先与图书馆管理人员预约。外来参观、业务往来人员、临时交流人员可进馆阅览图书,无借阅权限。
3、读者入馆,需注意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文明礼让。可携带个人学习用品(如书包、笔记本电脑等)进入阅览室阅读或自习,但不得携带大型设备装备、外卖餐品等;不得携带宠物入馆;禁止携带有毒有害物品和违法宣传品、物品入馆。图书馆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保证安全,在出入口、阅览室、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安装有监控设备,在不侵犯个人隐私前提下,进行监管和检查。
4、图书馆所有区域禁烟,不得在馆内抽烟(包括电子烟),不得使用打火机、火柴等点火装置。
5、阅览书刊每次阅后请放置在室内阅览桌上,请勿自行上架。除拟办理外借的图书,阅览室的书刊请勿带出,不得随意丢放,以免造成图书归架整理的不便。
6、外借图书请到借还处办理借出手续。因故临时取消外借意向的图书,请放置在借还处或阅览室内桌面上。除借阅图书和办理了外借手续的物品外,其他图书馆实体物品禁止带出馆外。
7、请爱护书刊,文明阅读。不得在书刊上涂划、撕页或私藏书刊,如有违规者将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赔书、罚款、取消入馆权限等处理。
8、请保持馆内安静环境,禁止吵闹、喧哗和大声交谈,手机请设置静音,请勿在室内拨打或接听电话,使用语音播放设备需佩戴耳机并严格保证不影响到其他读者,否则管理人员和读者有权提醒、制止。
9、不得占座、抢座,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使用超过2小时,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占座物品,占座物品丢失个人负责。
10、阅览室等处配置了读者用电源插座,仅供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充电使用,禁止使用其他大容量电器,禁止私自引接电源线、网线等,不得私自插拔和移动电源、拆卸固定设备的电源及其零部件。
11、请保持阅览室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讨论间内的桌椅摆放,如有移动,请在离开时恢复原状。
12、请按照说明书指南,正确使用空调、饮水机等设备,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如发现故障,请及时报告给管理人员。请勿触碰、移动和损坏馆内消防、水暖、照明、监控等仪器设备及其管路线路。因个人原因对家具设备造成的损坏,经估值后应予以相应赔偿和修复。
13、为保证纸质书刊安全和馆内环境卫生,藏书室、阅览室等房间禁止携带食品和白水之外的饮料入内。
14、在图书馆内举办展览、讲座、研讨会等,需事先申请,得到审核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区域指定时间段内举办。禁止个人和小团体在馆内违规进行演讲、宣讲、展示展览、张贴海报广告等活动。
15、对图书、报刊、影像资料和数据库等资源的复印、扫描、下载和拍照,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16、读者离开座位时应将桌椅等摆放整齐,并将桌上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离馆时请带走所有个人物品,本馆不负保管责任。
17、如遇紧急事故、消防演习和临时紧急闭馆等情况,读者应遵照管理人员指令,快速有序安全地撤离图书馆。
18、入馆读者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善意提醒和合理要求。有不明确问题、质疑或意见建议的,以及需要提供帮助的,请到借还处联系工作人员咨询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