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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发布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关于评选2026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6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学工发〔2026〕2),现启动2026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获得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年度奖励。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6.“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硕士毕业生

硕士班级优秀毕业生采取民主评议推选与专家评审(函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硕士毕业班级班长邀请班主任、带班辅导员召开班会评选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民主评议后形成推荐名单。各班长在4月11日(周六)12:00前上报《附件4: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6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推荐名单》、《附件3: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候选人评选工作说明》,并收齐本班候选人的申请材料,每位同学单独建文件夹,文件夹中包含《附件2: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硕士)(2026年)》、候选人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年度奖励获奖证明的电子版两份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smes_xgb@163.com(邮件主题为【硕士】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xx级xx班+2026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 院系初审:学院学工办对候选人表格进行初审,于4月12日(周日)12:00前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参与专家评审(函评),名单将公示在学院学工主页。

3.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函评),经评议形成学院初评名单;同时,择优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4. 初评名单征求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意见。

5.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选名单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6. 院系范围内公示并在各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

7. 被推荐同学填报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8. 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9. 全校范围内公示。

10. 校长办公会核准。

 

(二)博士毕业生

1. 学生自主报名: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附件1: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博士)(2026年)》,命名为“【博士】力工学院+姓名+学号+2026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连同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年度奖励获奖证明的电子版材料,一并于4月11日(周六)12:00前提交至smes_xgb@163.com(邮件主题为“【博士】姓名+学号+优秀毕业生”)。

请注意,博转硕同学以博士身份参与报名。

2. 院系初审:学院学工办对报名同学表格进行初审,于4月12日(周日)12:00前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同学准备参与答辩评审会,名单将公示在学院学工主页。

3. 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评审会,届时将采取“个人陈述+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参与答辩的同学需准备个人陈述PPT(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及个人陈述PPT相关要求以邮件通知为准)

4. 学院通过答辩评审会评议,形成学院初评名单;同时,择优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

5. 初评名单征求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意见。

6.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选名单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

7. 院系范围内公示并在各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

8. 被推荐同学填报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9. 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审议。

10. 全校范围内公示。

11. 校长办公会核准。

 

四、注意事项

1.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将由力工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中择优推荐。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院系将书面报告校学生工作部,学校将不授予其荣誉称号,已发证书的收回证书。

3. 硕博连读的学生或者硕转博的博士毕业生(即中间没有拿毕业证的),可以凭借在硕士期间获得的奖励参评。

4. 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是指以素质综合测评为基础的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实践公益奖、社会工作奖、学习优秀奖、优秀科研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学术创新奖。

5. 请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有虚假伪造情形,将取消申请人评选资格。

 

联系人:周老师  010-62767212  zhoushangbo@stu.pku.edu.cn 

 

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2026年4月8日




附件1: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博士)(2026年)

附件2: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硕士)(2026年)

附件3: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6年优秀毕业生(夏季)候选人评选工作说明

附件4: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2026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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